致橡树
回到酒店,几人都已经有些累了,匆匆道了个别,便钻进了各自的房间。
阿云嘎感觉喉头有些发紧,不知道是哪个工作人员的安排,他和郑云龙住在一个房间,起初还不太在意,后来经过活动后,被粉丝游戏那么一闹,有些东西有点儿变了味道。
郑云龙倒是毫不在意,一进房间便软得像是没有骨头似的,外套一脱便倒在床上了,长腿一荡一荡的在床边晃荡。
阿云嘎走在他身后,装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,天知道他的后背都已经绷紧了。这于他而言,不过是一次再熟悉不过的“营业”罢了,可是大龙呢?粉丝说的那些话亦真亦假,有那么一个瞬间,就连他自己也模糊了。自己是不是真的对大龙有过那样的心思?大龙是不是也对他……他说不准,但他明白,那不是爱情,更像是一种惺惺相惜、介于爱情和友情之间,甚至高于那些所谓的情爱的感情……他说不出来,也想不出来什么词汇来,他第一次觉得,语言是那么苍白无力的东西。
他走到桌子旁,出门前,他晾了两杯水,下意识地,他把其中一杯递给了床上的大龙。大龙坐起来,接过,喝完之后又把空水杯还给他。
阿云嘎接过,又倒了新的热水进去。他照顾他,仿佛是天经地义的事情,这件事情一旦开了头,似乎就没有结尾了。从十年前开始,那些个每天出晨功上课的日子开始,他俩就被无形的绑在了一起。
“秒针走五十二万五千六百一个圈,就划过五十二万五千美丽瞬间,看过了五十二万五千六百中新鲜……”
阿云嘎一愣,仔细一听,原来郑云龙哼的是他们当初练《吉屋出租》时唱的歌,班上的才子才女把歌翻译出来,一直传唱到今天。
“唱日出,唱日落,唱乐声,唱星星闪烁……”他坐到了他的旁边也跟着唱了起来。偏过头,却看见大龙笑着看着他,“班长,你演angle的时候真漂亮……”
有些东西早已被放入了记忆深处,可是刚才活动的时候看了那个视频,有些东西又被回忆了起来,他们刚刚报道的时候,他们一起排剧演出的时候……十年不过短短一瞬,一下子回到了从前。
两人又就着以前的故事聊了几句。突然,郑云龙冷不丁地来了一句,“嘎子,你以后会结婚的吧?”
阿云嘎一愣,“会……会啊。”
“真好,挺好的……”郑云龙喃喃道,笑了起来,“等你结婚了,记得通知我,我去给你当伴郎,谁灌你酒,看我不灌死他的。你有了孩子,我要当干爹!”
阿云嘎想起了曾经逛“云次方”超话时,粉丝都喊他们“嘎爸龙爹”,心里突然有点儿酸涩。
“你这话说的,你还不结婚了咋滴?”
“结啊,”郑云龙侧过头,挑了挑眉,“我这不是比你年轻么。”
阿云嘎摇摇头,论口才的辩论和年龄的问题,他永远都说不过他。
大龙还在絮絮叨叨地说,“你这性子,适合养个姑娘,乖乖巧巧的那种……男孩儿不行,你看看黄子弘凡,太皮了……”
阿云嘎坐在他对面,听着他一句接一句地说,直到他撑不住睡意的侵袭,陷入梦乡。他叹了口气,面前这个人,是他的好兄弟郑云龙,是他当初抵足而眠的好兄弟,是陪伴他度过最狼狈、最得意的十年的人,是可以被他一个电话call过来助阵的兄弟……不论天南海北,他都知他、懂他、理解他。
人这一辈子,遇见性,遇见爱,都不重要,难得的是遇见懂得,遇见知己。
他想起几年前自己坐公交车时看到的一段视频:几个退休老大爷约好了一起骑摩托旅行,他们一路上遇到过风,遇到过雨,可是都坚持下来了。
他想,如果将来有这样的一天,他会去找大龙,一起骑摩托,一起旅行,前方不管风雨雷电,但他们一直会互相陪伴,互相勉励。
也许有一天,他们都退休了,他大概会选择搬去和大龙做邻居,儿女愿不愿意结为亲家随他们去。也许那个时候他会学着喝一点点酒,陪大龙解解酒馋。
他把被子扯开,细细给他掖好被角,广州这个时候还是有些冷的。
许是今天回忆的内容太多,阿云嘎梦见了自己大学上台词课的时候。老师要求他们朗诵,他和大龙选的同一篇,都是舒婷的《致橡树》。少年的声音十分干净,而窗外阳光正好,透过树叶落下斑驳光影。
“我如果爱你——
绝不学攀援的凌霄花,
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!
……
我们分担寒潮、风雷、霹雳;
我们共享雾霭、流岚、虹霓!
……
爱——
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,
也爱你坚持的位置,
足下的土地!”
!人这一辈子,遇见性,遇见爱,都不重要,难得的是遇见懂得。出自网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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